第一條 招聘目的及原則
一、招聘的目的是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滿足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對公司人力資源進行整合,對崗位進行優化,為公司可持續發展提供足夠數量和質量的合格人才。員工招聘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首要環節,是開發外部人力資源的重要途徑;
二、人力資源部是公司人力資源的統一招聘部門,其它任何部門均沒有招聘的權利;
三、公司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雙向選擇、效率優先、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四、公司招聘員工時,堅持內部推薦與外部招聘相結合原則,在內部人員符合該招聘崗位的能力素質要求,同時不影響原崗位工作的前提下,堅持內部優先原則;
第二條 招聘申請
一、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二、臨時人才需求計劃:年度內根據公司發展的具體情況,需要重新調整崗位及人員的部門,由需求部門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補齊所需人員。
第三條 招聘準備工作
一、結合人才需求情況選擇招聘渠道。渠道種類包括:推薦、內部公布、網上招聘、人才交流會、獵頭公司推薦、刊登報紙廣告及到指定學校、工廠招聘等;
二、人力資源部組織大型招聘工作時需編制招聘計劃,獲得相關領導確認后,認真執行。計劃包括:招聘渠道、待聘人員定崗定額、相關物品準備、工作督辦及相關費用預算等;
三、結合不同招聘渠道準備招聘資料。包括:人員需求登記表、招聘簡章、公司展板、筆試題目、招聘廣告、應聘資料儲存夾、名片及相關費用等;
第四條 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拓寬人才引進渠道;
在報刊或其它宣傳媒體、渠道上發布招聘信息;與對口大、中專院校,建立廣泛的經常性聯系,拓寬人才引進渠道;與人才市場建立聯系,做好網絡招聘、現場招聘及委托推薦等工作;對于需內部招聘可以解決的用人需求,人力資源部面對公司內部員工公布招聘崗位信息,員工可以競爭上崗;或由用人部門主管推薦,由內部進行調動;
二、篩選應聘材料
人力資源部仔細閱讀應聘者的應聘材料,按擇優錄取原則,確定錄用人員,對有錄用意向的應聘者,通知面試;其它未有意向但有價值的應聘資料可留人才庫儲備;
三、面試
1、填寫公司統一印制的《員工登記表》,逐項詳細填寫,內容需真實,信息需完整,字跡工整、清楚;
2、交驗有效證件和應聘材料:應聘人員必須提交有效身份證原件(凡提供臨時身份證或身份證已經過期的一律不予聘用)和畢業證原件;特殊崗位:設計人員、財務人員、機電工、司爐工、駕駛員等還須提交職稱證/職業資格證/上崗證等相關職業技能證書原件;
3、不論初試、專業面試或復試,所有面試人員均需寫出明確的面試意見;
四、對于面試人員的具體要求
1、初試人員必須能理智的判斷信息,不能因個人喜好或印象偏差影響應試應有的客觀評價,主動熱情、禮貌得體的對待應試人員;
2、初試人員必須對整個公司的組織概況,各部門功能,部門間的協調情況,人事制度、薪資、福利、相關政策等有一定的了解,能從容應對應試者隨時可能提出的問題;
3、專業面試人員必須徹底了解應聘職位的工作職責和需要具備的知識、技能、經驗和職業素養等;
4、筆試題一般由用人部門結合擬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擬定;
五、初試:
1、初試人員一般由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擔任,初試人員分工:若應聘人員較多,不受此分工限制;
2、初試程序要求:首先,審查《 員工登記表》的填寫是否完整、清楚;其次,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有關證件及文字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第三,進行初步面試,身高、形象、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基本素質、技能及穩定性等是否符合任職條件要求;第四,填寫初步面試的結果;
六、對應部門面試:
初試合格后,應聘者需經對應部門進行專業面試;面試人員一般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擔任;相關面試人員采用一定文字描述,填寫專業面試的結果;
七、復試:
對于應聘中、高層的管理人才或技術人才,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復試;復試人員由人力總監或其它總監級及其以上領導擔任;通過書面、講演測試或專家測評,進一步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相關面試人員填寫復試的結果;
八、錄用審批
人力資源部結合各方面試意見確定最終錄用者,并按公司薪酬制度確定其試用期工資待遇級別,以董事長或其授權人最終審批簽字為準;被錄用者由人力資源部在面試后一周內向該人員發出到崗通知,并決定到崗日期;未被錄用的初試者由人力資源部在面試后一周內向該人員發出相應通知,并將資料放入公司人才庫,以備查詢或再次使用。